勞務承攬
勞務承攬,是指用人單位將非核心業務的生產、經營、服務等活動委托給承攬單位,由承攬單位按照承攬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資源“活勞動”為內核,輔以技術、資本、土地、基礎設施等生產資料的共同投入,通過完成產品的生產、或服務的提供,來獲得相應報酬的一種經營活動。
以“活勞動”形式提供的勞務服務是勞務承攬活動的核心基礎,其表現形式是“組織與組織”的關系,而非“組織與個人”的關系,即在標準的勞務承攬模式下,委托單位、承攬單位和勞動者三方之間的關系是直線型的。委托單位與承攬單位之間是基于契約的民事關系; 承攬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基于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;委托單位與承攬具體工作任務的勞動者之間既不存在勞動關系,也不存在直接管理關系。
勞務承攬的優勢
在勞務承攬中,委托單位受制于自身資源能力、運營效率等,將部分業務委托給承攬單位,借助其商業經營模式、勞動力資源和信息化精益勞動力管理工具,來完成相應的產品或服務。通過這種資源再配置,可直接或間接節約委托單位的資源和成本;而對于承攬單位來說,這種基于人力資源“活勞動”為核心的業務,也使其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。此外,委托服務還可減少委托單位的固定成本。這是因為《合同法》規定,在委托業務執行中,需要承攬單位為此投入相應的設備、技術、勞動力等生產要素。委托單位在提供委托業務時可以靈活調整,根據企業和行業形勢決定是否繼續進行,而無須考慮自制該業務時可能引起的成本及后續管理成本。